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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法務部11 4 年度補助民間機構及團體辦理毒品更生人社會復歸多元支持計畫

    資料來源:教育部     2024/04/30

補助對象
已立案之公益、慈善、宗教、社會福利、社會服務、諮商輔導機構及團體、各
級社會工作師公會,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行政組織及財務健全者。
(二)申請補助項目與該機構、團體立案宗旨相符者。
補助用途
補助民間機構及團體對符合更生保護法第二條所定對象提供下列服務之經費:
(一)毒品更生人或毒品收容人出監後之追?及輔導,生活適應及重建、就學協助、就業輔導、職業媒合、技能訓練、壓力調適、心理諮商治療等保護服務與轉介、外展服務。
(二)協助毒品更生人家庭修復功能、家庭團體輔導、家庭心理諮商治療、家庭支持、親職教育、家庭關係連結與促進、家庭成員保護服務與轉介。
(三)受安置毒品更生人自立方案、外展服務。
(四)毒品更生少年生活輔導、家庭關係促進、就學協助、技能訓練、就業準備及輔導、自立方案、外展服務、心理諮商治療。
(五)其他有助毒品更生人及毒品更生少年戒癮及復歸社會之服務或活動。


相關檔案:
法務部法保11305505570.PDF
法務部114更生人支持計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