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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事宜

    資料來源:教育部     2019/01/21

1.法務部為推動各地檢署提供大學校院相關科系所在學學生利用暑假期間或於學期中實習觀護工作,爰訂定「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
2.各校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倘有參與實習觀護意願之學生,請填寫推薦表由學校備文逕向各地檢署報名,報名期間自108年3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
3.檢送實施方案、各地檢署提供觀護實習之名額與聯絡電話以及推薦表各1份。


相關檔案:
法務部推動地檢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方案.pdf
地檢署聯絡電話及名額.pdf
推薦表.pdf